根据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规程,我院2017年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学科评议工作于11月9日举行,经教师个人述职,评委审阅申报材料、评议、投票表决等程序,下列教师通过学科组评议,现予以公示:
副教授(2人)
刘云芳 方 芳
讲师(13人)
张治刚 徐媛媛 段俊芳 肖安娜 徐珍珍 李元霞
吴 亮 时 珺 丁石汀 李思齐 严智芬 周 瑞
钟 滢
助教(2人)
张季妘 邓小芬
公示期为2017年11月16日至22日。广大教职工对以上同志的有关意见,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监察小组反映。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,具体真实,提倡实名,以便于调查核实。学院职务评审监察小组电话:(027)81973797。
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7年11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