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根据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省驻农村工作队(扶贫工作队)组派工作的通知》(鄂办发[2015]43号)精神,我院自2015年10月起先后选派了2批干部组成工作队,进驻监利县黄歇口镇李场村开展扶贫工作,两年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。按照工作队组成人员需定期进行轮换的要求,我院拟继续选派3名教职工组建工作队进驻驻点村开展扶贫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队员选派要求
驻村工作队队员应为政治素质好、工作能力强、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。
二、驻村工作要求
驻村工作队队员每1-2年轮换一次。在“三万”活动期间,省驻村工作队队员同时作为“三万”活动工作队队员。工作队员实行脱产住村,与原单位工作脱钩。
三、工作队的主要任务
驻村工作队的主要任务是:全面宣传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和政策,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、新农村建设的决策部署;采取学校包村、工作队干部驻村的办法,实施精准扶贫到村到户,落实精准扶贫的各项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,帮助驻点村及贫困户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;帮助驻点村制定和完善美丽乡村建设规划、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与农民增收计划,指导开展美丽乡村建设,落实促进产业发展、农民增收的具体项目和措施;参加全省“三万”活动,完成“三万”活动部署的各项任务,大力兴办实事,加强基础设施建设,发展社会公益事业,完善基层公共服务;指导驻点村加强基层组织建设,促进乡风文明、民主管理、社会和谐。
四、政策保障
工作队成员驻村扶贫工作期间,党组织关系转到村,其他在原单位的有关待遇保持不变。驻村工作期间相关差旅费报销和生活补助标准按学院《关于省驻农村工作队(扶贫工作队)经费的管理使用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五、选派程序
1.报名。采取个人报名与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请有意参加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于2017年6月23日12:00前向学院党委工作部报名,联系人:单敏,电话:81977039。
2.组织推荐人选。党委工作部审核推荐人选,报院党委研究确定。
六、工作要求
此项工作政策性强,工作要求高,请各二级单位党总支按要求迅速动员,积极选派合适同志参与本次工作。
党委工作部
2017年6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