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内各单位:
湖北经济学院审计处发布《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》,现予以转发,请各单位遵照执行,并于9月16日将自查自纠表签字盖章后交至学院办公室卢福处。
学院办公室
2022年9月13日
附件
关于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
校内各单位:
根据学校防治“小金库”问题的长效机制的安排,结合学校“党风廉政建设月”活动,学校拟于近期开展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专项治理的范围
校内各部门、各二级单位、企业化实体
二、专项治理的内容
各部门、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,“小金库”设立及使用情况。
三、专项治理的方式及步骤
(一)自查自纠阶段(9月19日前完成)
校内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,严格按照要求,逐一对照检查,做到不走过场、全面覆盖,自查面必须达到100%。各部门自查完成后填报《2022年“小金库”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》,针对自查中存在的“小金库”问题,要主动上报并立即纠正,不存在相关问题的以“零报告”形式填报。各部门将填报的表格及相关资料(纸质档及电子档),最迟于9月19日下班前报审计处黄璐璐同志,联系电话:81977850,邮箱:3212895397@qq.com,办公地址:行政楼B-304。
(二)重点抽查阶段(9月30日前完成)
审计处将根据各部门、各单位上报的自查自纠情况组织力量抽查相关重点部门。对自查自纠“小金库”问题为“零”的部门,如果在校内抽查或校外检查中发现设立“小金库”的,一律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。
(三)汇总上报阶段(10月14日前完成)
根据部门自查和重点抽查情况,审计处形成小金库专项治理汇总材料,向学校纪委监专办上报。
(四)整改落实阶段
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,制定好整改措施,并抓好落实,整改过程中要进一步剖析问题出现的根源,建立和完善防治“小金库”的长效机制,学校纪委监专办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。
附件1:湖北经济学院2022年“小金库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.doc.
湖北经济学院审计处
2022年9月7日